黄岩区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零一七年四月
目 录
1 总则……………………………………………………………5
1.1编制目的…………………………………………………5
1.2适用范围…………………………………………………5
2 组织指挥体系…………………………………………………7
2.1应急组织体系……………………………………………7
2.2组织机构…………………………………………………7
3 预警和信息报告………………………………………………13
3.1预警体系建设……………………………………………13
3.2预警………………………………………………………14
3.3信息报告…………………………………………………15
4 应急处置………………………………………………………16
4.1先期处置…………………………………………………16
4.2分级响应…………………………………………………17
4.3应急处置程序……………………………………………18
4.4应急监测…………………………………………………25
4.5现场安全防护……………………………………………26
4.6应急终止…………………………………………………26
4.7信息发布…………………………………………………27
5 后期处置………………………………………………………28
5.1善后处置…………………………………………………28
5.2清洁与净化………………………………………………28
5.3事件调查…………………………………………………28
6 应急保障………………………………………………………29
6.1政策保障…………………………………………………29
6.2人力资源保障……………………………………………29
6.3资金保障…………………………………………………29
6.4物资、装备保障…………………………………………29
7 监督管理………………………………………………………29
7.1应急预案演练……………………………………………29
7.2宣传培训…………………………………………………30
7.3预案管理与更新…………………………………………30
7.4实施时间…………………………………………………30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黄岩区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对长潭水库构成威胁或造成污染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长潭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的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岩区区级层面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当长潭水库发生一般(IV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由黄岩区牵头负责处置,较大及以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黄岩区协助上级部门处置。
一般(Ⅳ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如下:
(1)饮用水源地内水环境主要指标不符合功能要求的;
(2)饮用水源地内发生较大面积“水华”(藻类数量达到107个/升以上、108个/升以下,或发生水华面积占饮用水源地总面积的1/20以上、1/10以下,或叶绿素a浓度达到50ug/L以上、100ug/L以下);
(3)危险废物直接进入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
(4)其它突发环境事件。
较大(Ⅲ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如下: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饮用水源地内水质较水环境功能区规定类别向下浮动一个类别以上;
(7)饮用水源地内部分水域发生“水华”(藻类数量达到108个/升以上、109个/升以下,或发生水华面积占饮用水源地总面积的1/10以上、1/5以下,或叶绿素a浓度达到100ug/L以上、150ug/L以下);
(8)危险化学品进入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
(9)跨地市界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
注:发生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但未造成取水中断。
重大(Ⅱ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如下: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饮用水源地内水质较水环境功能区规定类别向下浮动两个类别以上;
(7)饮用水源地内发生大面积“水华”(藻类数量达到109个/升以上,或发生水华面积占饮用水源地总面积的1/5以上,或叶绿素a浓度达到150ug/L以上);
(8)剧毒化学品进入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
注:发生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但未造成取水中断。
特别重大(Ⅰ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如下: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长潭水库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2 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组织体系
黄岩区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部、日常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组组成。
2.2组织机构
2.2.1应急指挥部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黄岩区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长潭水库环境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负责组织指挥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长潭水库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
组长:黄岩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
副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环保局局长担任。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卫计局、区农林局、黄岩公安分局、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区安监局、区气象局、区财政局、区信访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和长潭水库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
区长潭水库环境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饮用水源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及区政府关于长潭水库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2.统一领导、协调威胁长潭水库安全的环境突发事件决策、应急救援和监督指导;
3.组织制定、修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组建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
4.审批并落实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的救援物资、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等的购置;
5.检查、督促做好长潭水库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分析有关环境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发展趋势;审议、决定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中重大事项,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消除污染物质对水库库区、周围溪流水质的影响;
6.批准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
7.及时向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上报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在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接受上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对应急工作的指挥;
8.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决定是否提交365投注发布蓝色预警;
9.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10.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范围及返回时间;
11.负责组织指导应急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恢复、事故调查、污染损害评估、经验教训分析总结。
12.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新闻发布。
黄岩区长潭水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参照已发布的《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执行。
2.2.2日常管理机构
区长潭水库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区长潭水库环境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机构,负责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黄岩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岩区环保局局长兼任。具体职责如下:
1.承担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的工作,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承担组织编制、评估、修订与实施黄岩区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负责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4.建立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受、汇总、分析水源地周边水文、水质、气象等有关饮用水源安全的各种重要信息,向应急指挥部提出科学的处理建议;
5.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提出应急工作建议,通报环境应急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6.负责与区级有关单位和市级相关部门联络,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
7.负责应急过程记录,评价应急行动,总结应急工作;
8.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建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
9.制定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习计划,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习。检查应急器材和设备落实情况;
10.建立并管理应急救援的信息资料、档案。
2.2.3应急救援队伍
黄岩区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由联络宣传小组、调查处置小组、应急监测小组、治安维护小组、水情调度小组、医疗救援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等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在应急指挥部统一指导下,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特征快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以尽快处置事故,使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应急指挥部为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
表2.2.3-1 应急救援队伍各应急小组组成及职责
名称 |
组成 |
职责 |
联络宣传小组 |
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等 |
a.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示;
b.协助各部门专业救援队伍间的联络与信息汇总
c.外部救援力量的联系;
d.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向相关政府部门、公众等相关方报告事故情况;
e.及时收集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相关媒体信息并报应急指挥部;
f.确定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对外宣传口径,积极引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工作,保证正面宣传报道。 |
调查处置小组 |
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计局、区农林局、黄岩国土分局、黄岩港航处、黄岩公安分局、区住建局、长潭水库管理局等。
a.当发生长潭水库水质超标突发事件时,主要由区环保局、长潭水库管理局等参与处置;
b.当发生大面积“水华”事件时,主要由区环保局、区水利局、长潭水库管理局等参与处置;
c.当发生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翻车事故时,主要由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长潭水库管理局等参与处置;
d.当发生库区内船舶污染事故时,主要由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局、长潭水库管理局等参与处置;
e.当发生由于人群疫病引发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时,主要由区卫计局、区环保局、长潭水库管理局等参与处置;
f.当发生农药、化肥、畜禽养殖、动物疫病等造成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时,主要由区农林局、区环保局、长潭水库管理局等参与处置;
g.当发生由于渔业污染事故、非法炸药及毒鱼事件引发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时,主要由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局、长潭水库管理局等参与处置。 |
a.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在第一时间携带调查取证、个人防护器材等应急物资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现场救援指导工作;
b.与技术专家一起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建议,提出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环境污染的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c.环保、消防、安监等部门协同进行事故现场处置、事故后期处置,开展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处置、调查取证、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
d.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水库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如危险化学品槽车翻车、水藻爆发污染、农药水污染、人群动物疫病环境污染源等情况进行应急处置训练和实战演练;
e.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外发布有关污染控制方面的信息。 |
应急监测小组 |
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卫计局、区农林局、区住建局等 |
a.制定事故现场应急监测方案,负责对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b.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故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
c.根据监测结果,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综合分析水体污染变化趋势,预测并报告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
治安维护小组 |
黄岩公安分局、市交警直属二大队 |
a.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管制,加强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
b.负责事件场外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
c.对污染水域旁边的村镇、社区设置警戒线或标识,并做提醒和宣传,避免出现人员误饮。 |
水情调度小组 |
区水利局、区气象局、长潭水库管理局等 |
a.了解气象态势,为指挥部决策做参考;
b.监测水情、雨情测报和水文资料分析;
c.负责渠道泄洪、控制闸、电厂负荷的调度工作,以及供水中断操作;
d.负责供水净化、供水处置和供水监测;
e.在应急指挥部的指令下,启动备用水源。 |
医疗救护小组 |
区卫计局等 |
a.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医疗救援行动;
b.尽快的赶赴现场对救援中可能产生人员伤害情况进行救治;
c.提供所需急救器材和药品,并能随时取用;
d.转移护送伤情严重人员到医院抢救。 |
后勤保障小组 |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等 |
a.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救援装备、物资、安全交通、通讯、电力、经费等保障;
b.物资供应队在接到报警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准备救援物资及装备等工具;
c.必要时实施对外的救援物资紧急采购,根据事故的程度,及时向外单位联系,调剂救援物资、装备等;
d.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需救援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供应;
e.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运输;
f.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紧急撤离和临时避迁居民的安置工作; |
2.2.4应急专家组
黄岩区可共享台州市长潭水库应急专家库,视情况根据需要额外聘请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重点企事业单位中与饮用水源安全危机应急处置有关的环境监测、环境评估、生态环境保护、危险化学品处置、水利水文、气象、损害索赔等专家。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体系建设
3.1.1预警系统建设
一、监测预警
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区环境监测网络资源,联合环保、水利、供水、卫计等部门监测体系,建立水源地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环保、水利、住建、卫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外和取水口安装的水质在线监测仪器要实行联网,实现水质数据实时共享;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自动化水平,增强水质污染变化预警能力和应急防范能力,实时监测部分水质指标,重点加强对原水的监测,并根据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加大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频率。加强饮用水源取水口和自来水出水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定期开展长潭水库饮用水源地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综合分析、趋势评估和风险评估等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
二、生物毒性预警
加强生物毒性监测预警。在主要入库溪流和库区安装在线生物毒性预警监控设备,或利用敏感指示生物实现生物预警,全面监控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变化。
三、环境监管预警
环保部门应充分利用环境监察等日常监管信息,进行监管预警。环境监管信息包括风险源现场监察、12369环境投诉举报、网络举报、企业环境监督员监督等。
3.1.2预警信息研判
建立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研判制度,结合水源地特点制定预警标准,实施分级预警。建立预警研判模板,对来自各方面的预警信息汇总研判。建立预警工作联动机制,发现异常第一时间进行监察和监测核实。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根据《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长潭水库发生属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IV级)的,预警级别为蓝色预警,由黄岩区长潭水库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级别进行初步确认后报台州市应急指挥部确定;较大及以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由上级应急指挥部确定和上报。
3.2.2预警发布
蓝色预警由365投注负责发布,并报台州市人民政府和台州市应急指挥部备案。黄色及以上预警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蓝色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3预警行动
收集有关信息证明长潭水库突发一般(Ⅳ级)及以上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立即进入预警状态,立即采取以下预警预防行动:
1.调取相关应急预案;
2.相关部门发布预警;
3.组织对长潭水库的加密监测,密切注意水文、水质和气象条件的变化对水源的影响;
4.指令各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5.针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根据事件情况迅速落实备用水源及自来水应急处理措施;
7.调集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
3.3信息报告
3.3.1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
区长潭水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得知长潭水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向区长潭水库应急指挥部报告。区长潭水应急指挥部在发现或得知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并上报台州市长潭水库应急指挥部。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Ⅳ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区长潭水应急指挥部应当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台州市长潭水库应急指挥部报告。
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及以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台州市长潭水库应急指挥部负责进行信息报告。
长潭水库受到或者可能受到影响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应急指挥部应当按照重大(Ⅱ级)或者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3.3.2报告方式与内容
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或者得知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初报应当报告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
续报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长潭水库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4 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黄岩区长潭水库应急指挥部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防止污染蔓延,减轻或者消除污染危害,全力控制事态。不明污染源头的,各相关职责部门立即开展污染来源排查,通过特征污染物筛查、风险源现场调查、重点监测、逆向溯源等方式,尽快确定污染来源,责成责任单位立即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同时将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和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迅速、准确地向台州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4.2分级响应
4.2.1分级响应机制
(1)长潭水库发生一般(Ⅳ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由黄岩区长潭水库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负责对已造成的环境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台州市市级预案视情启动。
(2)长潭水库发生较大及以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由上级应急指挥部对已造成的环境事件进行应急指挥处置,本预案必须启动,黄岩区协助上级应急组织机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当地相关部门参与处置工作。
4.2.2分级响应程序
(一)一般(Ⅳ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1、启动响应
初判长潭水库发生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黄岩区长潭水库应急指挥部及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并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同意后,启动应急响应,由黄岩区长潭水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协调
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立即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1)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分析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和发展趋势。
(2)建立应急指挥平台体系,保持与库区、各成员单位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及时上报。
(3)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派出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等应对工作。
(4)根据现场情况,现场指挥部制定应急处置、临时疏散等行动方案,明确细化工作任务,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开展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
(5)专家组参与事件等级的评定、事件危害程度和范围的确定、应急防护措施的建议、事件后果的评估等工作。
(6)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
(7)并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较大及以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1)接到较大及以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黄岩区长潭水库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先期开展各项应急处置行动,并报请上级政府启动相应预案。
(2)上级政府启动预案实施应急响应后,黄岩区各类应急救援机构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4.3应急处置程序
4.3.1现场处置程序
迅速报告:当发现有长潭水库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如实说明情况。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和状况,并且必须在第—时间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到指定地点集合,组成应急指挥部。
快速出动:接到通知后,应急指挥部及时指令现场应急指挥部率各应急小组人员,携带污染事件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应急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环境监测站,组织应急监测小组赶赴现场监测污染情况。
现场控制:在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时,立即对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现场调查和监测:现场调查处理由应急处置小组和应急监测小组负责,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总体步骤如下:
1、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应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寻找污染源,通过对事件现场的监察、监测、拍照、摄像、录音及个案分析,全面掌握事件现场的特点,根据各方面因素,寻找因果关系,做好现场调查记录。
2、应急监测小组对库区及周边水域进行水质监测。
3、通过现场调查和监测了解突发事件基本信息,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污染来源、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人群数量及分布、饮用水源周边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
4、形成初步判断,确定污染物种类。
5、应急指挥部聘请技术专家和技术单位根据监测结果,利用污染物扩散预测软件平台对事件影响进行预测评估,确定事件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6、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置方案。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制订污染处置方案,对事件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置,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
情况上报:应急现场指挥部将现场调查情况及应急处置措施报告黄岩区政府和台州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负责报告上级部门,并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大小,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应急处置:根据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现场应急处置,迅速采取断源、控污、治污、布防等各项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必要时,向上级应急部门请求支援。
1、调查处置组到达后,应首先查明基本情况(危险物质、数量、泄漏源头、扩散范围、主要危害等),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选择采取隔离、堵漏、转移、吸附围拦、打捞、扰动、氧化、沉淀、投加菌群、消毒、引流等方法进行处置,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污染物的削减工作,降低污染物浓度和影响程度。全面监控并妥善处置治污载体,防止发生二次污染。根据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调查处置小组向应急处置指挥部建议设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并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向社会发布。必要时可征求专家意见。
2、应急监测小组开展应急现场监测工作,应根据泄漏和扩散情况以及发展事态,并综合考虑溪流、沟渠分布,判断扩散方向和速度,在各关键控制点开展水质、土壤、大气采样监测,跟踪水质变化情况。并及时把结果汇报到应急指挥部,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3、治安维护小组到达现场后,黄岩公安分局、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实施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若为化学品车辆泄漏事故,公安交警部门迅速处置事故车辆,则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在事故现场划定隔离区域,并设立警戒线,防止非救援人员及车辆进入,同时在水库或溪流的污染区岸边设置警示标志,谨防附近村民误饮污染水和捞食死鱼、动物死尸。公安消防部门迅速参加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的处置工作。
4、水情调度小组根据环境监测小组反馈的信息和指挥部发布的指令,随时准备执行开/放闸作业,控制污染水外流,一般当监测发现距离大坝出水口500米范围内已受到污染时,水库应立即中断供水,及时切断各出水孔洞(如取水口、发电洞、泄洪洞等),当污染物靠近该区域时,应酌情调节各出水口特别是取水口的排水速度,以减缓污染物向坝体区域扩散速度和控制扩散方向。
如取水口水质受到污染,指挥部应及时通知取水单位和联网各水厂采取应急措施,采取吸附、消毒、过滤消除等深度处理净化水质,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等应急处置措施,保障下游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5、医疗救护小组到达后首先查明有无受伤或中毒人员,并把伤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护,若伤势较重,应立即护送到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密切关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人员出现的不良反应,一旦发现,即时检查医治。
6、后勤保障小组根据指挥部要求,组织提供抢险所需物资、防护用品,并输送到现场,若本单位物资供应缺乏,应立即向附近厂家进行紧急采购。后勤保障小组中交通部门立即组织公路的维修通畅,并组织运输车队供应居民用水。
7、联络宣传小组及时将事故事态发展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随时保持与各应急小组之间通讯联络;根据指挥部的意见向社会发布污染水源情况,并作社会动员,防止恐慌。
污染跟踪:在应急过程中,应急监测组开展污染跟踪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现场指挥部联合应急专家组和其它应急部门根据相应的污染跟踪结果及时调整应急措施,下达应急指令。
调查取证: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污染事件的性质,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件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件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4.3.2特殊情况应急处置
当发生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并伴有网络不利舆情扩散传播时,联络宣传小组要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发布正面宣传报道,安抚群众恐慌心理。在让社会知晓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下,另一方面,联合公安等部门对散布网络不利舆情事件进行立案调查,对别有用心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份子进行处罚,控制网络不利舆情扩散传播,维护社会稳定团结。
4.3.3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
长潭水库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如下:
1、取水中断应急措施
(1)365投注及时启用备用水源,并立即停止影响长潭水库的所有污染源排污;在受污染的库区附近要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宣传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建设部门组织有关供水单位采取应急措施,对取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确保供水安全;
(3)卫计部门加强对出厂水的监测力度,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4)水利部门负责加强闸坝调控,通过截污导流、调节水量等措施尽快缓解长潭水库水质应急状态;
(5)有关部门负责切实做好群众饮用水保障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的需求。通过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等措施,保障居民供水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
2、剧毒化学品进入饮用水源地应急措施
剧毒化学品一旦进入环境水体,应急现场指挥部必须立即指令现场应急处置小组迅速采取断源、控污、治污、布防等各项措施,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
(1)切断污染源或泄露源
发生剧毒化学品泄露的,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尽快查找污染源或泄漏源,通过关闭、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在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及时切断污染源头同时,控制污染或泄露范围。固定源责任单位因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人为因素、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自然灾害造成污染或泄露行为的,应急指挥部立即责令并协助企业立即启动应急收集系统,保障对污染物或泄露物质的集中收集,在厂界设立拦截设施等措施,防止污染或泄露蔓延扩散至厂外;应急现场指挥部还可以根据形势,对沿江、沿河、湖库周边其他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停产、减产、限产措施,减轻水体污染负荷。若是流动污染源的,要及时修补、堵塞容器裂口。
(2)控制污染水体
全面启用连接水体防控工程,拦截污染水体。在入库溪流内启用或修建拦污坝、节制闸等措施,拦截污染物及受污染水体与未受污染水体隔离;通过导流渠将未受污染的水体导流至污染水体下游,通过分流沟等将受污染水体疏导至安全区域等措施,全面控制污染范围。在汛期等特殊时期,还应充分考虑闸坝的安全性和防洪需要。
(3)治理污染物
根据企业、专家等的意见制定综合治污方案,经应急指挥部确认后实施。进入水体污染物一般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扰动等物理方法,氧化、沉淀等化学方法,投加菌群、利用湿地生物群消解等生物方法,上游调水等稀释方法。对泄漏到地面的剧毒化学品,及时筑堤堵截或引流导安全地点,采用低温冷却、泡沫覆盖等办法抑制污染物进一步蒸发。不同的污染物治理可以根据地形地貌流域等特点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污染物的削减工作。全面监控并妥善处置治污载体,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3、水质超标应急措施
(1)根据实际需要对重点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或停产,其他污染源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压缩工业和农业用水,采取拦污、导污、截污等措施,减少污染物质进入饮用水源地的总量;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2)根据长潭水库上游除常规污染因子外特殊污染因子的预警监测数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对长潭水库上游及周边地区污染源的排查力度,着重调查外排废水会对超标因子产生重大影响的污染源。
4、发生“水华”应急措施
(1)责令可能导致“水华”的污染源一律予以停产;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根据应急专家组的意见,及时采取工程技术措施,降低或消除“水华”对水环境的影响;组织专家评估生态破坏程度和对水资源利用的影响程度、造成的水生生物破坏程度,并提出应急处置、消除水华的方案;
(2)应急监测小组对“水华”水域及进入长潭水库的主要入库溪流水质及重点污染源要加密监测,明确水华藻体种类,跟踪性监测水华藻毒素浓度,预报“水华”爆发的范围和趋势。应急处置小组同时加大对重点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的环境监管;
(3)水利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闸坝的运行调度,制定并实施水量调控方案,控制长潭水库可能出现的大面积“水华”现象;
(4)农业部门对饮用水源地周围耕地的农药化肥使用情况进行初步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主要类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法见附件三。
4.4应急监测
现场应急监测主要由应急监测组承担,应急监测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方案,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及企业监测分析机构的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监测资源,以调动全社会监测力量共同参与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必要时请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及其它部门监测机构的支援。应急监测小组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指导下开展监测工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小型、便携、简易的仪器对污染物质种类,污染物质浓度和污染的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作出判断,以便对事故能及时、正确的进行处理。
1、根据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水文、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与速度。在此范围内部设置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事件发生初期,根据事件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长潭水库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按照从多从密的原则进行监测,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分析和研究,预测并报告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4.5现场安全防护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调查处置人员应根据涉及长潭水库突发污染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现场程序,确保防护自身安全。
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①根据涉及长潭水库突发污染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②根据事发时当地气象、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等,乡镇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③在安全边界之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6应急终止
4.6.1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应急行动: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特征污染物监测持续稳定达标;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饮用水源生物性污染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其中应将“饮用水源地威胁已解除,特征污染物监测持续稳定达标”作为应急终止的必要条件。
4.6.2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当满足响应终止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政府终止应急响应。长潭水库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由黄岩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和应急响应终止条件,确认应急行动终止时机,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黄岩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由上级环境应急指挥部结束。必要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
4.6.3应急响应终止后行动
应急状态终止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事故现场周边环境及饮用水环境监测、饮用水卫生检测和水源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4.7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负责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统一对外发布工作。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注重突发环境事件舆情分析和舆论应对工作,第一事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事件处置创造稳定的外部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安排专人调查周围群众和社会舆论动态,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其他信息公开方式,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发布。新闻发布会人员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应急专家等组成,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事件、过程、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饮用水受影响范围及程度、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等。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在黄岩区政府牵头下,由环保部门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视情况申请上级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涉及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结束后,黄岩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害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5.2清洁与净化
当污染源和污染水体得到有效控制后,事故现场及附近的道路、水源都有可能受到严重污染,若不及时进行洗消,污染会迅速蔓延,造成更大危害。还必须事故发生地做好清洁与净化工作,清洁与净化措施具体见附件四。
5.3事件调查
黄岩区长潭水库应急指挥部对长潭水库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起因、结果、性质及责任进行调查,调查组由应急指挥部会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
事件调查应查明事件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件发生的过程、损失情况等,并查明肇事企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项目立项审批、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染防范、日常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以及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中责任履行情况。根据调查资料和事件回放情况,调查组集体对事件定性。
6 应急保障
6.1政策保障
黄岩区长潭水库应急指挥部须完善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评价体系,组织对长潭水库环境应急能力情况进行评估。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指挥体系和机构设置、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等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确保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实处。
6.2人力资源保障
区政府要加强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建立一支常抓不懈、熟悉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6.3资金保障
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各相关部门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总体经费。
6.4物资、装备保障
要建立长潭水库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物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配备应急机动监测、应急机动指挥、应急救援行动等所需的车辆和设备,保障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
7 监督管理
7.1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本预案的要求,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长潭水库应急综合演练,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7.2宣传培训
环保部门加强长潭水库饮用水保护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授课、操作演练和模拟演习等学习、培训,使长潭水库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专业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长潭水库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7.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的变化,或者在应急过程中产生新的问题、新的情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7.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长潭水库饮用水源应急物资配套一览表
2、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3、主要类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法
4、清洁与净化措施、
附件1:
长潭水库饮用水源应急物资配套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贮存单位 |
应急物资后援单位 |
联系方式 |
1 |
围油栏 |
300米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区环境应急保障储备中心 |
陈文敏
13857636338 |
2 |
吸油毡 |
2吨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3 |
消油剂 |
1吨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4 |
活性炭 |
2吨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魏祖进18857602319 |
5 |
生石灰或烧碱 |
2吨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6 |
絮凝剂 |
2吨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浙江亚星彩铜电镀有限公司 |
洪志勇13906570116 |
7 |
硫酸铜 |
1吨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8 |
高锰酸钾 |
1吨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区自来水公司 |
朱森荣
13857610002 |
9 |
漂白粉、消毒剂 |
1吨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10 |
次氯酸钠 |
1吨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11 |
液体致密性型化学防化服 |
5套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区环境应急保障储备中心 |
陈文敏
13857636338 |
12 |
过滤式防毒口罩 |
1个/1人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13 |
化学防护眼镜 |
1副/1人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14 |
发电机 |
2台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15 |
防护手套 |
1双/1人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局防洪抗灾物资库 |
局内部调剂 |
16 |
防护水靴 |
1双/1人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17 |
安全帽 |
1个/1人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18 |
铁锹 |
20把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19 |
铁镐 |
20把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20 |
防爆泵 |
3台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21 |
一般水泵 |
3台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22 |
编织袋、麻袋 |
500只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23 |
应急船 |
2艘 |
长潭水库管理局 |
/ |
/ |
附件2:
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附件3:
主要类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法
类型 |
应急处置方法 |
石油类物质泄漏 |
重力法:重力法的作用机理为,利用石油类物质难溶性的特点,通过其与水密度的不同将其分离,通常使用围油栏或撇油器进行操作。但是该方法在水文条件复杂的河流,机械难以施用的条件下,通过重力分离处理石油类物质具有难以克服的缺陷。
盐析法:向乳化液中加入CaCl2等盐类,使含油悬浊液实现破乳。其原理包括压缩双电子层、电性中和、碰撞等机理,最终使水中油滴脱稳,通过沉降得以分离。此法投药量大,且反应速度慢,仅沉降分离需时就达24h以上。
吸附法:吸附法是在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最常使用的处理方法,指利用多孔结构的物质,如活性炭、稻草、棉布等吸附水体中的污染物质。吸附剂的密度通常比较低,因此可以漂浮于水面便于回收。实际操作中,可以在河体中利用吸附剂构筑拦污坝或拦阻带对污染物进行直接吸附。也可以将吸附剂用于强化常规水处理过程,如在取水口、输水管道中投加活性炭,或将普通砂滤池添加活性炭层而改造成炭砂滤池。
沉降法:沉降法与吸附法的作用机理相似,区别在于沉降剂密度较大,可沉降于水底。常用的沉降剂有砖块、沙子、水泥块等。
氧化法:氧化法指利用氧化剂的氧化作用消解水中的污染物,因石油类物质通常是含有多种有机物的混合物,因此强化常规水处理过程中的氧化作用对其具有较好的处理效果。 |
农药泄漏 |
活性炭吸附:根据有关研究表明活性炭对农药等有机污染物的去除效率较好。
臭氧氧化法:臭氧不稳定,而且可以释放游离的氧原子,将水中的农药等有机物进行彻底的氧化还原反应,从而净化水体。使用含有低浓度臭氧的空气进行处理是一种十分高效、环保的方法。而且如果与活性炭吸附相结合。处理物质的种类和效率都大大提高。臭氧氧化-活性炭联用工艺可以极大地去除水体中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
膜处理技术:膜处理技术主要包括纳滤膜、超滤膜和反渗透过滤等分离技术。
纳滤膜可以被用于去除地表水的有机物,软化水体,该法高效而且节能。 |
藻类爆发 |
物理法:物理法主要是采用藻类捞取收集处理。
化学法:可采用高锰酸钾氧化和强化混凝去除原水中的藻类,研究表明高锰酸钾具有良好的杀藻效果,藻类去除率随其透亮的增加而提高。
生物法:微囊藻毒素具有很强降解能力,可与粘土混合来吸附包裹水体中的藻类。 |
供水水质超标 |
无机污染物的应急处理技术:无机污染物的应急处理主要是靠调整pH值,增加或调整混凝剂、助凝剂、强化混凝沉淀解决。
有机污染物的应急处理技术:有机污染物的净化处理主要靠投加氧化剂或吸附剂。
微生物的应急处理技术:水中的常见病原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原生动物三大类,微生物的应急处理技术主要靠常规处理和消毒工艺,一般而言,消毒工艺对细菌的灭活效果较好。 |
附件4:
清洁与净化措施
类型 |
清洁与净化措施 |
被污染的土壤 |
1.使用简单工具将表层剥离装入容器,并委托危险废物处理的有资质单位净化处置;2.若环境不允许挖掘或清除大量土壤时,可使用物力、化学或生物方法消除,如对地表干封闭处理、地下水位高的地方使用注水法使水位上升,收集从地表溢出的水、让土壤保持休闲或通过翻耕促进蒸发的自然降解法。 |
油品、化学品污染环境净化和消洗 |
1.能重新利用的则应回收再利用;
2.不能重新利用的,若为油品,可交有资质单位安全焚烧处置,若为腐蚀性物质,可用酸或碱性物质充分中和、稀释后排放至废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农药等毒性物质尽可能交与危险废物处理的有资质单位净化处置。
3.化学消毒法,把消防毒剂水溶液装于消防车水罐,经消防泵加压后,通过水带、水枪以开花或喷雾水流喷洒。
4.物理消毒法,即用吸附垫、活性炭等具有吸附能力的物质,吸附回收后转移合法处置。也可用喷射雾状水进行稀释降毒。
5.受污染水体抽吸进入用活性炭设施净化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
被油品化学品污染的河道或水库岸线 |
1.污染产生的死鱼、动物等打捞收集,并在远离住房、道路、水源、农田、电线等僻静和地势高的合适地点消毒填埋处理;
2.洒消油剂或吸附剂进行消除;
3.使用刷子或吸尘器除去一些颗粒性污染物,或使用简单工具收集被污染沙石至容器内,按危险固废处置。 |
动物疫病污染源 |
1.消毒深埋死畜,粪便一律焚烧;
2.若为普通病畜粪便,可堆肥发酵,高温无害化处理。
3.污染的地面、圈舍、用具应彻底消毒,可用10%火碱水、20%漂白粉或0.1升汞水消毒,第二天再消毒一次;
4.如为烈性传染病,可每间隔1小时消毒一次,连续消毒3次。5.污染的土层表面,应铲出15厘米,再换上新土,避免重复感染。污染的土层消毒处理。 |
水藻爆发污染 |
1.藻类捕捞后运送到指定场所堆放,并采用沼气发生池、搅拌发酵、除臭分解等无害化处理手段,使之成为可利用的能源或有机肥料。
2.采用生物技术的方法:
①生物过滤技术:双壳软体动物、甲壳类浮游动物、及大型滤食性鱼类可取到过滤器作用,螺蚌等贝壳类动物和大量的底栖动物,消耗着大量剩下和留下来的枝叶、残体、尸体和排泄物,将水中浮游藻类和悬浮污染物进行生物过滤使水质变清。
②生物操纵技术:操纵促进植食性鱼类(专门吃浮游生物的)生长,如鲢鱼、鳙鱼等,降低藻类生物量。 |
参与现场应急的人员及工具 |
1.装备人员洗消。为减少污染的扩大、杜绝二次污染,在处置过程中,要对警戒区作业人员、器材装备、进行彻底的洗消,消除化危品对人体和器材装备的侵害,脱去所有个人防护用品,及时用肥皂、洗洁精等清洗皮肤、毛发,避免有害物质被人体吸收;洗消后仍要通过一次检测,不合格者要返回重新洗消。洗消必须在出口处设置的洗消间或洗消帐篷内进行,洗消液要集中回收。
2.所有一次性的个人防护用品集中收集装入塑料袋或容器内按危险固体废物处置,其他防护用品和救援工具则应清洗后晾干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