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岩区财政地税局发布的《2017年黄岩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索引号:HY073-09020-2017-0009),我单位管理的“黄岩区社会养老服务服务专项资金”预算总金额为855万元,现将使用情况公开如下(截至2017年10月底):
(一)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助
预算内拨款:90万元,预算执行数:0万元。
政策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4〕16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4〕37号)等。
根据政策,进一步搞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各项设施,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我区养老服务事业更快发展.2017年度各应发放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助资金90万元,因预算资金缺口,正在申请增加预算经费,故现还未拨付。
(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经费
预算内拨款:12万元,预算执行数:12万元。
政策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4〕37号)等。
根据政策,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我区2017年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家,现已下拨建设经费12万元,因预算资金缺口,正在申请增加预算经费。
(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经费
预算内拨款:450万元,预算执行数:84万。
政策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4〕37号)等。
根据政策,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我区2017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40家,现已下拨运行经费84万元。
(四)乡镇敬老院消防改造
预算数:303万元,预算执行数:145万元。
政策依据:台州市补短板考核
根据相关考核要求,完善乡镇街道的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高机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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