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黄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卫生发展专项资金1950万,包括公立医院改革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改革补助1100万、公立医院改革黄岩区中医院改革补助600万、民办医疗机构扶持专项经费250万。
一、对公立医院改革补助是根据医改要求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文件依据:浙卫发[2010]266号),该项经费财政打包拨付。
二、民办医疗机构扶持专项经费,该资金用于对民办医疗机构的补助与奖励,主要包括:兑现《关于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4]142号)文件的财税优惠政策;民办医疗机构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补助;医院等级创建合格奖励;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奖励;大型医用设备购置补助;卫技队伍建设以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文件依据:黄政办发[2015]70号)